一、招聘职位
序号 |
1 |
2 |
3 |
职位 |
小学语文教师 |
小学数学教师 |
小学音乐教师 |
职位代码 |
01 |
02 |
03 |
招考人数 |
5 |
4 |
1 |
专业 |
中文、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语文) |
数学 小学教育(数学) |
音乐类 |
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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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4 |
5 |
6 |
职位 |
小学体育教师 |
中学物理教师 |
中学历史教师 |
职位代码 |
04 |
05 |
06 |
招考人数 |
2 |
2 |
2 |
专业 |
体育类 |
物理 |
历史 |
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序号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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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小学语文教师 |
小学数学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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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07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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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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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中文、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语文) |
数学 小学教育(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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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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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㈠小学教师(职位代码01-04)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3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㈡中学教师(职位代码05-06)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3、3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㈢小学教师(职位代码07-08,面向龙文区;每个职位定向招考具有教育教学经历的考生1名。)
1、龙文区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5日为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间。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2、报考资格复审的时间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对象依据考试成绩确定。
复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的职位要与所学的专业一致。
3.报考小学教师(职位代码07-08,面向龙文区)的考生,请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一式两份、户籍以及从事教育教学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4月20日之前)到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漳州市龙文北路漳州市第九中学综合楼9楼)现场确认,没有确认的,归为报考小学教师职位代码01-02范围。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2、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5月5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于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其笔试考试成绩高低确定位次。弃权的空额可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提供基层学校岗位,拟聘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岗位。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2165807
漳州市龙文区人事局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