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考对象:龙海市生源或报名截止前持有龙海市户籍(含角美镇辖区户籍或生源。)、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除幼儿园教师外)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未就业毕业生。幼儿教师招聘岗位学历放宽至中职全日制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0日至1982年4月1日之间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0日(资格初审为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考生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网址若有变化另行在龙海教育局网站公告),按照省公布的网络报名办法报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应在报名表中“奖惩情况及其它材料”栏中填报具体招聘岗位及代码,每位考生可按第一、第二志愿填报二个具体招聘岗位,同时注明享受加分类型。如因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为主并结合面试。
(一)笔试:www.wenwu8.com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占总成绩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60%)两科,具体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3、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加分: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2003年以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达合格线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材料,于面试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加分只选其中一项,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第一志愿确定面试对象出现缺额的从第二志愿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缺额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第二志愿确定面试对象后仍有缺额的,在落选考生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总数的1:1比例确定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岗位由考生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
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者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分者为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规定通知)提供如下材料复审:
①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身份证;⑤户口簿;⑥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
3、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在职考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空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五、其它
1、教师资格证要求:根据闽教人 [2012]5号文件规定:“考虑到今年幼教师资补充数量较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之日起两年以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2、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均可报考。
3、公开形式:面试对象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分别在龙海市人事人才网及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报到证。
5、招考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