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编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做好2014年合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合山市“特岗计划”岗位在农村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15名,其中英语、美术、信息技术、音乐、体育各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4年合山市特设岗位教师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合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5.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9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3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市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我市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面试前实行考生验证制度
1.验证制度。2014年7月14日进行验证工作,验证时,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编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验证,不能随意变通。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验证工作,认真组织验证工作,验证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零差错。验证必须审查的内容(验证时需提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有关材料按下述顺序上交1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以个人姓名、材料目录为封面,自备档案袋):
(1)身份证。审查是否符合年龄条件等。
(2)学历证。审查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等。
(3)学位证。审查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应届毕业生可暂无)。
(5)英语专业等级证书(报英语岗位人员)。
(6)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工作单位证明或鉴定。审查是否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或是否参加过支教、有无从教经历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报名表一式二份(现场手填)。
2.验证时间:时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验证地点:合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三)考试。
1.考试时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考生必须于上午7:00前到达合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考试地点:合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考试方式:考生按所报岗位进行试教,试教时间为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试教参考教材:使用2014年合山市春季学期中小学的教材。
5.考生面试顺序的确定。
6.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考生的试教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1.体检时间:7月16日(星期三)。
2.体检地点:合山市人民医院。
3.工作人员:由教育局、人社局、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确定并上报拟招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经合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区教育厅。
(六)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市人社、教育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集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然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
合山市教育局人事纪检股:0772-8911955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912154
四、其他
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教师网上公布,相关政策按(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执行,相关实施工作和程序由本市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操作完成并进行解释和说明。
合山市教育局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