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80名特设岗位教师,充实到现有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为提高我县中小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马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马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负责组织指导招聘面试考务工作,督导面试工作进程及纪律,处理面试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共146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面试人数 |
初中政治教师 |
3 |
10 |
初中历史教师 |
4 |
7 |
初中地理教师 |
4 |
6 |
初中化学教师 |
4 |
13 |
初中音乐教师 |
4 |
6 |
初中美术教师 |
3 |
6 |
初中生物教师 |
4 |
7 |
初中信息教师 |
4 |
7 |
小学信息教师 |
4 |
6 |
初中数学教师 |
4 |
14 |
初中外语教师 |
5 |
15 |
小学外语教师 |
25 |
31 |
小学音乐教师 |
4 |
3 |
小学美术教师 |
3 |
5 |
小学体育教师 |
5 |
10 |
合计 |
80 |
146 |
四、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工作在马山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招聘办法及程序
1.验证:查验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2)说课内容:初中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下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其中化学学科使用九年级教材);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
(3)说课课题:说课课题于考前1小时由考场评委在考场内当场命题,命题三套(即ABC三套)并密封,由考场监督员送到试题保管组处,并由监督员在监督组组长(或副组长)的监督下任抽一套,作为本考场说课课题,说课课题于考生考前40分钟由工作人员向考生提供。
(4)备课:考生拿到说课课题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独立备课,40分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进行说课。
(5)说课:考生向评委阐述自己对本节课教学的设计思路、设计意图及教学过程等。说课时间15分钟。通过说课考察应聘者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普通话表达、板书等教师必备的教师基本功。
(6)评分:7名评委对考生面试各项要素进行分项评分,分别去掉各项要素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的分数总和除以5所得的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评委主任在考场内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体检: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体检组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网址: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1.验证:
时间: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8:00-18:00。
地点:马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延长线——县职教中心对面)
应聘者于2013年7月18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应提交的材料有: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科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2)历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验证,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的证件用文件袋装好。凡经查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说课):
时间: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8:00-18:00。
地点:马山中学(北教学楼)
3.体检:
时间: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
地点:待定。
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集中培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时间约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培训地点在马山县教育局。
六、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一)选岗:按原所报的岗位科目进行选岗,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应聘者在《马山县2013年特设岗位教师职位分布情况表》(选岗前由县教育局公布岗位学校)的岗位内选岗。
(二)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上岗任教: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3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聘人员)。
七、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特岗教师聘期三年,聘用期间的管理服务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执行。
八、其他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办事,保证特岗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举报电话:马山县纪检监察局:07716822142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6088、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九、招聘经费: 2013年特岗招聘教师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马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7月3日
特岗教师试题推荐:中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特岗教师试题推荐: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特岗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特岗教师说课稿:教师招聘考试说课稿汇总
特岗教师考试真题:教师招聘考试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