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林县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考务组、评委组、后勤组。办公室负责调协整项招聘工作,考务组负责组织考务工作,评委组负责命题、评分工作,后勤组负责考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80名,其中农村初中8名,农村小学72名。详见《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表(上林县)》
县(市、区) |
学校 类别 |
分 学 科 教 师 岗 位 计 划 | ||||||||||||||
合计 |
思想品德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
上林县 |
农村初中 |
8 |
3 |
1 |
4 |
|||||||||||
农村小学 |
72 |
27 |
18 |
18 |
5 |
4 |
||||||||||
合计 |
80 |
30 |
19 |
22 |
5 |
4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4年上林县“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式、程序
招聘工作由验证、面试(说课)、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及公示等程序组成。
(一)验证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4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上林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验证。报到时,需提交审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A4纸复印件。复印件签上本人姓名,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装入档案袋:
①2014年上林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此表见本方案附件2);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时毕业的证明)、学位证;
④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的应届大专毕业生,需要提供自身属于师范教育类的证明材料(此材料可由毕业学校开具);
⑤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暂无、往届毕业生必有);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作品;
⑧毕业成绩单;
⑨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⑩近期免冠1寸(蓝底)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⑨和⑩不需复印、装订。
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的,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说课)程序: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5日(全天,从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8:45分到面试地点进行抽签面试。
2.面试地点:上林县民族中学。
3.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初中岗位的说课内容为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上、下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小学岗位的说课内容为现行九年义务教育五年级上、下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所用的教材、纸和笔由考点提供。
4.说课课题:说课课题于开考前1小时由考场评委在考场内当场命题。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分别抽签面试顺序。
5.备课和说课时间: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6.评委组成:每个评委小组由7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委从县专业评委库抽签产生)。
7.评委根据应聘者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特殊学科(如体育、音乐)还需进行专项测评。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8.公布成绩后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在不超出招聘计划的条件下同时录取;若不能同时录取则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师范类毕业生;④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⑤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1.对确定拟聘人员,由上林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参加统一体检。根据医疗部门的鉴定认定合格和不合格。接受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体检人员名额空缺的,在参加同一岗位竞争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上林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14年7月16日上午8:00到上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四)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
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集中培训在2014年8月26日前完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各设岗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在编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面试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优先高分考生选报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七、招聘经费
本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划拨。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1—5220319(上林县教育局)
附件:
1.2014年上林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14年上林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林县教育局 上林县财政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 上林县机构编制
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