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乐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考核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
2014年平乐县招聘“特岗”教师面试考核工作方案。
一、面试组织领导
在2014年平乐县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本次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的组织及评委的确定。
招聘面试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组织。面试评委在县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监督下,从县教研室和全县中小学优秀教师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
(二)面试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面试考核的形式:试教。
面试考核的方法:现场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场进行试教,试教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评定试教成绩: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计分办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按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科目的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如同一学科组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则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
2.高学历优先;
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优先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10日在平乐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平乐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报到并提交相关证件。
⑴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但必须在聘用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⑷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提供验证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上本人姓名,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9日
3.面试地点:平乐县平乐镇第一小学(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00号)。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次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体检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7:00在平乐县教育局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四、确定并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一)将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分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二)经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待遇
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与平乐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后按上级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待遇。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他要求
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广西(http://tg.ncss.org.cn)上公布,请报考平乐县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3—7897075
平乐县特岗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