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北县关于“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3〕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所招聘的人员必须通过网上报名,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应聘浦北县“特岗教师”岗位,并经审核相关证件原件符合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考试事项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7月6—7日下午6点。
2.地点:钦州市浦北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内容: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大专生必须出据学校师范教育专业证明或学科学习成绩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生必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和盖有所在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存档。
(二)招聘考试方式:招聘采取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家组以听应聘者试教和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教学技能的量化、教学理论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能力的考试。考试赋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技能考试(试教)80分,面试(答辩)2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三)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内容
1.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内容:考试用的教材为广西现行使用的新课程实验教材,版本不限。应聘小学岗位的,考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使用的实验教材(苏教版);应聘初中岗位的,除化学科外,其它科目考初二年级(八年级)第一学期使用的实验教材,化学科考初中使用的实验教材上册(第一学期内容)。考试时个人使用的教材,由应聘者自备。
2.面试(答辩)内容:专家组提出若干个问题给应聘者现场答辩。
(四)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2013年7月9日,时间一天。
(五)面试地点:钦州市浦北外国语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备课要求:应聘者按指定的考试教材内容,自备三个课时的教学技能考试(试教)教案(统一要求备每篇课文或每个章节内容的第二课时)各一式7份。教学技能考试时,专家组从个人自备的三个教案中抽取其中一个教案给应聘者进行教学技能考试(试教)。
2.抽签确定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序号时间:7月8日下午3:00-5:30,在浦北县教育局四楼会议抽签,确定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序号。
3.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和“抽签面试序号条”进入考场考试。
4.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不抽签和不到位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未尽事宜,请与浦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8212919。
附件:2013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浦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2013年浦北县“广西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3〕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2013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特成立2013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申汉烈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巨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宋 雁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 员:李仕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东文 县教育局局长
吴坤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苏振东 县编委办主任
谭日钦 县财政局局长
刘 佳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陆崇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 庆 县编委办副主任
何俊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容传松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韦东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容传松、吴永强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容传柏、吴大东、马 波、马从君、黄月兰、张梁敏、邱 红、黄传祥、蔡大燕,负责落实相关招聘具体工作。
二、招聘对象
通过网上报名,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应聘浦北县“特岗教师”岗位,并经审核相关证件原件符合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分学科进行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按学科岗位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招聘考核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28日前在“特岗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通知;
(二)7月6日-7日,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审核参加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
(三)7月8日下午,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抽签确定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序号;
(四)组建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专家组;
(五)招聘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2013年7月9日,时间一天;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7月25日前,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高校招聘的和在面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七)岗前培训。县教育局对经自治区公示无异议并批复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013年8月20-29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县教育局与经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于2013年8月31日前到分配的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对设岗教师聘期三年,聘用期间的管理服务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下发的桂教师范〔2013〕21号文执行。
浦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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