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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2013年实施“双千工程”全市统一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13-7-8 9:34:41 点击:

信阳市2013年实施“双千工程”全市统一公开招聘

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信阳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就业、就医、就学民生工程更好的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2013年在全市实施“双千工程”,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市、县(区)、乡(镇)三级统一进行公开招聘,为全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各引进人才100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44名。其中:市直单位406人,县(区)2038人。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信阳市2013年实施“双千工程”统一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此次招聘面向全国引进人才,一般不设户籍限制。对于县(区)、乡(镇)等基层事业单位可要求具有信阳市户口或本县(区)户口(配偶或父母在报考单位所在区域工作的不受此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高学历人员符合报考低学历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并按报考岗位招聘办法招聘,年龄可按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本公告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放宽。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为扩大引才范围,2014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其他各类在校生或2013年秋季入学的人员不得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工作年限、服务期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每天9:00--18: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往东1000米,从火车站、汽车站乘25路公交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即到)。

报名前需进行初测的岗位(见职位表),应在初测合格后才能报名,初测地点设在信阳市羊山中学(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西北5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4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汇总后于7月25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2013年实施“双千工程”统一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可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数码照相费12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8月1日至8月2日每天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

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的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岗位工作人员,以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主。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考核(考核时进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对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在10:1以下的岗位免笔试,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在11:1以上的岗位,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是否进行笔试的意见。如不进行,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进行,则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对于本次招聘不能完成招聘计划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学历岗位,将继续组织公开考核招聘。

2、需初测的岗位招聘按初测(主要对报名者本人形象等进行目测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公开招聘其它岗位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县(区)、乡(镇)三级分别划定笔试合格线。对急需、紧缺岗位和基层、特殊专业,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面试人选的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2(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7、递补人选的确定:在确定面试、体检、考核人选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聘用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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