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需求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和幼儿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定岗招聘的原则(应聘乡镇办辖区小学岗位的由中心校统一分配至辖区缺岗村级小学)。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浉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商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个招聘程序的业务工作。
1、资格审查报名组:负责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工作(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2、笔试组: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联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和汇总等工作,区教体局负责考场、监考、安全保卫等笔试考务工作,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
3、面试组:分学科设若干面试小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的测试考评。每个面试小组评委均从外市或外县区临时抽调,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另配监督、计时、计分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分别从区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各抽1人(由区教体局、监察局、人社局负责);
4、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由区编办、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5、宣传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宣传和报导(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各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从相关部门中抽调。
三、招聘名额、范围和对象
1、招聘名额:本次计划定岗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和幼儿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名额见招聘岗位表)。
2、招聘范围和对象:应聘我区高中、初中和幼儿园的教师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应聘我区小学的教师为信阳市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应聘高中教师的第一学历需本科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应聘初中和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需专科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其中应聘农村村级小学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但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的第一学历需专科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校岗位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聋哑人除外);
4、应聘特校初中语文岗位的需要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应聘回民小学语文、音乐和体育岗位的需回族,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要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5、浉河区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6、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区外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浉河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详细地址:信阳市河南路宝石桥大圆盘东侧,乘6路、9路市内公交车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