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现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宜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5、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
6、具有与招聘学科和层次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4名、历史5名、政治2名、体育2名、美术2名、音乐(器乐)1名、计算机1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试讲两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2年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7: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7月12日—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考生(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2年宜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服务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
(3)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提交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楼考试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监察局联合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资格。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