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城区学前教育教师3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凡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的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2.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固始县常住户口或系固始籍生源(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固始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以及在固始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城区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户籍不限;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其中: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学前教育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限),专业不限;
6.报考城区学前教育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7.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为: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才市场(地址:城关蓼城大道中段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固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并贴好1张照片,《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或通过固始人才网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农村小学的需填报到具体的乡镇和学校,报考城区学前教育的需填报到具体的某所学校,报考中等职业教育的需填报到学校和具体专业。多填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竞争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23日至8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几个环节。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