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社会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珠光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或以下(即1978年12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
(五)具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携资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11日(星期二、三),9:00—11:00,14:00—17:00。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一楼珠光街社区服务中心1号窗。联系电话:020-83184696。
(四)咨询电话:020-83186187(民政科高科长)。
(五)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需填写提交《越秀区珠光街公开招聘社会工
作者报名表》及《考生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承诺书》)。
2、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本人持《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户口簿等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及有关说明
(一)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50%,:
(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围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内容,预计于12月中、下旬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密切留意越秀区信息网站公告。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站公告。并同时在珠光路54号一楼街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公布。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五)考察:街道办事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待遇:参照越秀区现行的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1、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出现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越秀区珠光街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承诺书.rar。
越秀区珠光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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