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2014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拟招聘专业教师岗位82人,科研岗位13人,实验室岗位2人,图书教辅岗位2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广州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资格条件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3日16:00,登录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http://202.192.18.209:1722/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仔细对照附件一《资格条件表》中的岗位序号和资格条件,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2、报名确定方式:2013年12月17日至23日为我校进行网络应聘资料审核时间,应聘人员经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后便可自行打印准考证、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然后必须本人带上打印好的准考证、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书面材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准考证号码及考场地点、考试时间方可参加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本人应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进行现场确认,地点为: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二楼综合会议厅。
4、现场确认所需要的其他书面材料还包括有: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贴于“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一张贴于打印好的“准考证”)、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相关资质材料。(以上相关的证书、成果均为A4规格复印件,原件待进入资料复核环节时才提交审验)
5、博士岗位原则上按不少于所需人数的1:2比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但根据博士应聘的紧缺情况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二)考试办法:
1、凡参与公招网络系统报名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均可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考试。
2、专业技术考试包括有: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授课能力测试、
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及技术。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如有临时改动会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3、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对应聘博士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标准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业务能力、英语水平能力、科研业绩成果、学科教育背景、实践经验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4、可在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络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为准。
(三)体检
由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被确定为体检的人选由学校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及择优聘用,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由学校给予报销。
(四)聘用和公示
经政审和体检后择优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确定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顺利毕业、取得相应博士学历学位后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校本次的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由我校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各相关专业的专家、人事纪检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试教专家小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教研室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
3、对进入试教、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
4、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说明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开始报名时间,即在2013年12月17日前未满年龄要求周岁或2013年12月17日当天刚好满年龄要求周岁生日为符合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开始报名时间即2013年12月17日。
2、《博士资格条件表》中的“2-34”序号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须按照广州大学岗位设置及聘用专业技术级别上岗条件的要求进行评聘操作;其它博士岗位的被聘人员中如有过工作经历或有职称证书者一律暂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岗,初次参加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则不参与定级;
3、招聘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进行报名。学习经历从本科阶段填起,学历层次为本科、硕研、博研。
4、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面试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6、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7、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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