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促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规划研究工作的开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12月10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办法
(一)投递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上午8:30时至2013年11月30日下午17:30时止。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好《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到:nansharencai@163.com,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
考试以两轮面试的形式进行。第一轮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6倍,面试对象为实有人数。第二轮面试依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第一轮面试的实有人数。
第一轮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需承诺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咨询电话:020-39914156020-39096258
联系人:周先生、陈小姐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选调(引进)专项小组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2、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rar
3、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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