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区统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盐城市(含各县、市、区)公开招聘基层统计劳务派遣人员12名(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为统计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审计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大类)类,熟练计算机操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下载并填写《亭湖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基层统计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512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行政中心五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由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亭湖区统计局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报名人员较多,将视情况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然后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统计局 0515-89880515,66690515。
八、招聘工作监督
亭湖区纪委派驻区统计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68552865。
2.亭湖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基层统计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
盐城市亭湖区统计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