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2017届医学类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表》;
5.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组织单位招聘会地点报名时间
安徽医科大学及其周边医学院校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
11:00-16:00
3.联系人:韩佳伟、韦莉
联系电话:13815566658、1806885812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1.考试时间: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笔试:8:00-9:30;面试:13:30开始。
2.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排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