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鉴定业务需要,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正平司法鉴定所)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招聘3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一)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登记报名信息。
(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主要考核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拟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入最后总成绩。
(五)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房产大厦1415室(市迎宾南路158号)。联系人:刘敏,咨询电话:81611415。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名表及1寸照片2张。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进行录用。
(二)录用手续的办理。由劳务服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按照市房管局系统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待遇执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一年以上。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电话:81611003。本公告由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docx
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正平司法鉴定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盐城正平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