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充实医务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42 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诊断类:血液透析专职医师2名、急诊120随车医师2名、传染科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3名、超声诊断医师3名。
2、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8名、医学检验1名。
3、护理学类:护理专业20名(含助产专业4名)。
4、技术工人:供应室消毒员2名(从事重体力劳动,高温作业,需经常随车去乡镇,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诊断类人员须取得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2017年应届生仅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临床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临床专业知识和技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已列编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于2017年 7 月26 日~2017年 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周六、日除外)在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阜城大街109号)门诊楼4楼院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考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记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按笔试、面试双合格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得分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长者优先)。
5、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完成转注册后签定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按照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委、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15-87278508)。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及人事纪律,参加应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请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咨询电话:0515-87212408
联系人:郑大成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