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hhrss.gov.cn/)。
1.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16:00;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26日09:00-12月29日16: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6日09:00-12月30日16:00;通过初审的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岗位代码22、23的岗位为基层城建规划岗位,均采取合并报名的方式;其他岗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1月5日9:00-16: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月10日-1月11日登录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66691261。
三、考试
本次招聘除岗位代码1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岗位代码24、25的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包括岗位代码11岗位)。
2、面试前先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岗位代码09、10、24、25、26的岗位由亭湖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由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岗位代码11的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语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全程用日语回答问题,面试另行组织;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11的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岗位代码24、25的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其他岗位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得分高的参加体检。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三)选岗。报考岗位代码22、23的基层城建规划岗位的拟选岗人员分别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招聘单位过程中因故产生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6691285。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项目办公室等2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