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是宁波市总工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为全市职工群众提供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互助保障、特困救助、劳模医疗补助、职业介绍等服务职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 |
维权 帮扶 |
专技 |
2 |
开展日常维权帮扶工作 |
法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大市户籍 |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9时—2017年11月 2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市总工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1月 3日9时—2017年11月6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7日9时—2017年11月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者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8日16时。
4、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11月 9日9时—2017年11月 1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缴费确认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9时—2017年11月24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上午9点至11点。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或宁波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www.12351.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或宁波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www.12351.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工会网和宁波工会职工服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望京路238号
咨询电话: 0574-87383578 (联系人:丰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19
宁波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