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3名,财务专业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敬业爱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连续从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业和民用建筑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造价员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2、财务专业人员
(1)具有财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会计中介机构从事审计类业务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2)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财税网(http://czj.lishui.gov.cn,网站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丽水市财政局1320室、1314室(北苑路190号)
咨询电话:2669192、2669190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习和工作简历、主要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考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不足1:2的,酌情减少招聘名额。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证书由人社部、住建部颁发)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含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面试两天前以书面告知为准),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个人业绩、职业道德等内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结合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放弃(以书面告知为准)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专业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为社会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资营运机构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丽水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