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播音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生。
2. 丽水市户籍(以2016年12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女播音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为国家测试标准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4、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田县广播电视台七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青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网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 )。 。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二)专业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维敏捷度、普通话标准程度、外观形象气质、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三)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270 6509851
监督电话:0578-6768172,0578-6823232
附件:报名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