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工程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一、目的宗旨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充实师资队伍数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满足教学需要和提高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面试原则
考录面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三项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
(一)试讲:自选应聘岗位专业课内容进行试讲;
(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与应聘岗位专业有关的技能测试。
(三)综合面试:以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
四、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名单见2013年11月13日公布的《广西机电工程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成绩的评定
①试讲评定。每位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抽取试讲顺序号,试讲采取一节课的方式,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分不同岗位进行。每位考生根据所报专业,选择上课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标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按《××专业理论授课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和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②专业技能测试评定。每位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抽取测试顺序号,分不同岗位进行,按规定时间完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专业技能水平及规范。按《××专业技能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和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③综合面试评定。考生在指定的时间抽取顺序号,按规定时间,分不同岗位进行。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即由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综合面试评分表》的内容和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各位考官对考生评定的《综合面试评分表》,按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核计《综合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
面试结束后,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按4:4:2比例计算出面试总成绩。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宣布成绩。综合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面试总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面试时间、地点
(一)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13年11月30日(全天交叉进行)
上午8:00资格审核、抽签,8:30开考
地点:广西机电工程学校1号教学楼阶梯教室和各专业实验室
(二)综合面试
时间:2013年12月1日全天进行
上午8:00资格审核、抽签,8:30开考
地点:广西机电工程学校1号教学楼阶梯教室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的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我校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人员请于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1日上午8:00到广西机电工程学校1号教学楼二楼指定教室进行资格审核和抽签。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三)参加试讲的人员必须准备所报岗位专业的手写教案一式8份(可手写原件1份,复印7份)。
(四)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五)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机电工程学校人事科联系。
电话:0771-3128395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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