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厅,是一所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三级医院。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卫生人才队伍,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3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原则
成立以医院院长为组长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广西龙潭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72-3130024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以下材料:
1.广西龙潭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历届生还需持职称证、资格证)、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
(四)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由我院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分数为100分,占综合分40%,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占30%,主要为职业道德、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知识(占70%,主要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笔试按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开考比例,但因工作需要仍需进人的,须报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并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由我院委托有关单位命题并组织考试,请卫生厅人事处委派监督员全程监督,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公布成绩。
(二) 面试 面试分数为100分,占综合分60%。面试具体时间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知。4号至11号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号、3号岗位,即管理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获硕士学位人员,经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考官由广西龙潭医院3人、卫生厅和人社厅指派代表各1人,外单位专家2人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序等。若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广西龙潭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 综合分数:1. 4号至11号岗位,笔试(40%)、面试(60%)分数之和即为综合分数;2. 2号、3号岗位,即管理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获硕士学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即为综合分数。
七、 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1号岗位,即管理六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需先报卫生厅审核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可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广西龙潭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卫生厅审核,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772-3130024
监督电话:0772-311321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广西龙潭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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