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政协书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广西政协书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政协书画院于2013年1月经桂编[2013]17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开展书画艺术交流、学术研讨和组织委员书画家开展采风、考察等活动;举办画展和负责书画作品的收集与管理。
二、招聘职位
(一)广西政协书画院副院长1名(管理六级岗位);
(二)办公室职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书画管理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政协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书画艺术,具有一定的书画造诣和鉴赏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及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副院长岗位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办公室职员和书画管理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报名应聘处级职位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副院长1名
岗位职责:协助院长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协助院长负责策划和组织书画艺术交流、学术研讨、书画展览和组织委员书画家开展采风、考察等活动;协助院长负责组织鉴定与扩充书画院的艺术收藏;协助院长负责书画院的资产管理和团队管理;承办自治区政协和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要求:
(1)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任正科级职务(含主任科员)3年以上,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聘任3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以前任职),或被聘任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2)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类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须是在职在编人员;
(3)同等条件下,在市级及以上的书画比赛中获奖的;或参加市级及以上美术、书法协会并在其中任职的,优先考虑。
2.办公室职员1名
岗位职责:从事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负责办公室公文的起草、签报、保管等工作;负责有关活动的策划与方案的起草;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和服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3.书画管理员1名
岗位职责:协助组织开展书画艺术交流、学术研讨、书画展览和组织委员书画家开展采风、考察等活动;负责有关活动的策划与方案的起草;负责与书画家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书画作品的档案管理维护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类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2)同等条件下,在市级及以上的书画比赛中获奖的,或者具有两年以上书画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考试考核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讨论确定、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13年11月15日—11月22日)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通过快件信函、传真及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公告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次日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政协网上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自治区政协办公楼9楼912室(南宁市桃源路3号)。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一式两份的《广西政协书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从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政协网www.gxzx.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证、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应聘处级职位的还需现单位正式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和工资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彩照3张(在背面写上名字);
(4)报考者应提供单位报考证明,即在《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不需填写。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告条件的,确定为笔试人选。由办公厅人事处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政协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非现场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携带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领取地点:自治区政协办公楼1楼大堂(南宁市桃源路3号)。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应聘处级职位的还需任职文件或聘用合同书。
(四)笔试(2013年11月30日)
1.按招聘岗位与参加笔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2.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办文办事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4.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告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五)面试
1.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比例大于等于1:3、小于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各占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对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包括艺术修养、专业水平,语言表达、策划组织能力等,实际操作测试竞聘人员现场创作书画作品等方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七)讨论确定
办公厅党组召开会议,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结果进行差额票决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1.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办公厅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政协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要加强试题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不能向外界透露任何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和内容,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岗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安排)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38319,2839319(传真)
招考监督电话:0771-2805232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号广西政协大厦912室
邮政编码:530021
五、本方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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