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急救车驾驶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急救医疗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证B1及以上,驾龄5年及以上。形象良好,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驾驶技术娴熟,能适应倒班制岗位工作要求,服务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二、招聘岗位职责
1、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日常急救任务与各类保障性任务中的急救车驾驶工作;
2、负责日常车辆养护及配合急救组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3、协助处理急救工作中的各类事务。
三、招聘方法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12月25日。
2、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奖励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贴1寸照片)一份。
应聘者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临淄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门诊六楼办公区)
联系电话:0533-7162878
3、面试、笔试及实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电话或短信)。
4、公布聘用结果:综合笔试面试及实操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查体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工资待遇
采取固定工资+绩效的方式兑现工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