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淄博市看守所从事食堂岗位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食堂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1、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就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章,并且在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能查询到就业困难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参考《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
2、男女不限,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7、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看守所(张店区南南京路56号,过昌国路300米路西);
咨询电话:看守所:2138069
众信公司:316188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厨师证等资格证者一并提供)。
2、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开始(请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身份认定和抽签);
面试地点:淄博创业大学六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成绩公示名单张贴于面试现场,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报名、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后,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