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建筑、测绘方面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海县城建委员会办公室为宁海县住建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宁海县开发区工程设计所为宁海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准公益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测量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专业要求学历要求招聘范围人数其他要求
1县城建委员会办公室工程管理专业技术工程力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及以上面向全国11、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科技园区工程设计所测绘测量工程、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11、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科技园区工程设计所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及以上11、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备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0574-65212136,联系人:胡老师。邮箱:nh65212136 @163.com。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先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11月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1月25日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公告同时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hrs.gov.cn)上发布。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根据往年报考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公告将同期在全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
1、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名表(公告附件1,请下载并填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通过后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应聘者可在12月20日前登陆“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rs.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6521213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65528531。
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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