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特招聘杭州湾跨海大桥主线超限运输检测站编外合同制高速路政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待遇
1、招聘岗位及人数:编外合同制高速路政管理人员58名,其中,安排在检测站从事现场工作需男性56名;安排在96266路政监控中心工作需女性2名。报名人数如果不足1:2面试比例的,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待遇:采用独立薪酬体系,第一年人均总收入3.5--4万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今后,视情调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公路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技能:
(1)学历: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不超过10名)学历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
(2)专业:专业不限,法律、交通工程、文秘优先。同等分数优先录用(第一优先)。有驾照、文体等特长者(指体育、歌舞、乐器、表演等)优先考虑。同等分数优先录用(第二优先)。
4、身体条件:
(1)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两眼裸视力均应在4.8及以上。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外科按照警察标准执行。
5、户籍条件:
具有浙江户籍的人员,或生源地是宁波但目前户籍不在浙江的高校毕业生。为便于管理和生活,慈溪、余姚户籍或者在检测站附近区域生活的人员,同分条件下优先(第三优先)。
三、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1、工作地点:在杭州湾大桥,慈溪庵东。
2、工作内容:24小时路政管理工作(四班三运转工作制)。2014年1月起工作。
3、住宿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由局统筹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时间:11月7日9时—11月18日16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外高速路政管理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上传照片(照片规格小于30K,像素不大于160*200且不小于80*120),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时间:11月19日9时—11月19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4、查询初审结果、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1日9时—11月2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11月23日上午09:00至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公路法律和写作。笔试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4日前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12月5日9时——12月5日16时。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若出现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情况,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时间:12月7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外科按照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叶87925681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83867514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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