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4名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具体范围及各职位资格条件
职位:坦洲村社区、联一村、新前进村、裕洲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各1名
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二)中山市户籍,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4日后出生),国语、粤语流利;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法律专业;
2、坦洲镇户籍报考本村职位;
3、有2年以上相关政法工作经验;
4、符合(一)至(三)大项条件的复退军人。
具备优先条件的人员在年龄、学历等方面原则上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术职称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2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0室),联系人:梁仲珍,联系电话:(0760)86658888-841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
(一)笔试。报考者须参加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市坦洲镇委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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