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樊城区将公开招聘80名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主体单位
招聘工作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本人自愿,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高在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襄阳市区户口,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可放宽至48岁(由于工作性质需要,此次招聘以男性为主),复退军人、法律专业人员及高校毕业2年以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2、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简历等相关资料,45岁以上人员还需携带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报名地址: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六楼,电话:0710-3823020)或樊城区城管局办公室,电话:0710-3426777。
(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综合计算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地点、时间由樊城区人社局、樊城区城管执法局共同指定。
(五)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后由区城管局负责日常考核和管理,享受现有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同等待遇。
(六)相关招聘信息可登录“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crs.gov.cn、襄阳市樊城区就业人才网http://www.hjrc.gov.cn”进行查询。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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