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事业单位引进和补充急需的专业人才,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 104 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桐柏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相关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桐柏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高等院校毕业的桐柏籍(含父母或夫妻一方是桐柏县的)应往届毕业生;
2、已到桐柏县报到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3、在桐柏县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和卫生“51111”工程人员;
4、桐柏县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财政全供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巡特警大队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职位、数额、报考的范围和对象、资格和条件、招聘程序和步骤。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符合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人员按职位进行选择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③与桐柏籍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④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单位确认无误的证明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25日下午6:00(节假日不休息)
报 名 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68210939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对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核、认定相关证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人员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聘请县外专业机构命题,评卷。笔试内容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桐柏网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聘请县外专业机构命题,聘用异地考官。考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局、法院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要求体能测评的,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聘请县外专业机构进行,体能测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达标的,即取消进入体检的资格。
具体内容、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七)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开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评不达标者除外),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在桐柏网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此次公检法单位所招人员全部为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办理入警手续,不授予警衔。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2、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相关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政审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2:桐柏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rar
附件3:桐柏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实施方案.rar
附件4:桐柏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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