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市区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法学、法律类;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从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参照司法警察有关要求执行。(男身高175mm以上,女身高165mm以上,视力均为正常,部队退转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红旗区人民法院南楼二楼会议室(健康路76号)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如报名人数较多,由红旗区法院组织进行初审,综合确定考试人员。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5: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写作、法律知识等。
(二)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辅助警务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主要是对身体机能的基础测试等。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员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政审。
六、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政审合格者,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市宏启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红旗区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并按照新乡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联系电话:0373-3769025
宏启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