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国税辅助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 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3、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职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考试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税务税收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0: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2016年11月6日上午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平桥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工作由平桥国家税务局、明港国家税务局负责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有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平桥国家税务局、信阳市明港国家税务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派往信阳市平桥国家税务局、信阳市明港国家税务局管理使用。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合同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身份及待遇
身份:此次招聘的国税辅助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待遇:此次招聘的国税辅助工作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聘用单位负责依法为每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平桥新闻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702769、0376-3772722、0376-8667336。
附:1.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10月9日
1.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