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户籍在鸡公山辖区者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应为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应为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208房间(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人民政府隔壁)。
电话:0376-3678008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鸡公山管理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22日上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组织实施。
5、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1ss.gov.cn/)、信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xysgaj.gov.cn)、鸡公山管理区网站(http://www.xyjgs.gov.cn)进行发布。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站、鸡公山管理区网站查询。
笔试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信阳市公安局网站、鸡公山管理区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及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有以上情况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考生需分组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议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组织实施。
七、加分
凡报考者户籍在鸡公山辖区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须于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户籍信息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负责认定。
八、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可加分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九、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在信阳市公安局网站、鸡公山管理区网站发布。
十、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委托保安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十二、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三、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由保安公司聘用后,派往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含辖区派出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待遇保障
1、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700元(含工资2000元左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3678008(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
监督电话:0376-6992978(鸡公山管理区纪委)
附件:
报名登记表
鸡公山管理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