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8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49年,历经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学校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占地面积2478亩,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学校设生命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19个教学学院,60个本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现有教职工1650余人,各类在校生5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兴校”战略,小麦新品种“百农矮抗58”,累计增产效益达200余亿元,2013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处参加的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负责信息公布、资格审查、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监察处负责对人才招聘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80名博士、20名硕士。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科技学院(http://www.hist.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www.hist.edu.cn,进入“河南科技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刘润强,联系电话:0373-304034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辅之以提问。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等内容;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对艺术、服装、体育、学前教育等技能性较强的专业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实验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组织、讲解实验课的能力或对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讲解能力,以及对基本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040342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