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六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六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南京市户籍。
三、招考办法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08日至10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六合区就业管理中心1号窗口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简历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50%,保留2位小数点。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遇报名人数不足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降低开考比例为1:2,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出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经济、计算机、公文写作、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如笔试开考比例为1:2,将按岗位招聘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成绩的50%。
3、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顺序递补。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工作实施后不再递补。
5、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待遇
1、凡被录取者,享受本单位编外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770元,试用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缴纳社会保险)。
3、新聘用人员应服从统一工作分配,安排在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后台工作。
咨询电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25-57121183
监督电话:区纪委025-57675102
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