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8名。
具体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职位发布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浦口分局网站、浦口区人社局网站、前程无忧、智联招聘、江苏云就业平台上发布。
2、发布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0日17:00。
(二)报名阶段
1、网络报名: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网站直投。
2、邮箱报名
应聘者须登陆江苏云就业(www.jsyun91.com)点击“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图标,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的扫描件以及一张近期照片同时发至报名邮箱:njrc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现场报名
3.1报名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4楼。
3.2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递交双向就业推荐表),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同时要求提供与简历相符的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间:
4.1网络、邮箱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0日17:00,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
4.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9月20日(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专业。如同时应聘多个,招聘单位有权调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审查,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递交双向就业推荐表),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同时要求提供与简历相符的项目经验证明资料。
4、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四)实操考核
1、根据岗位的特定性质,设计实操考核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4、实操考核设立合格基准线,得分在基准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
5、未通过实操考核人员的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6、经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另行通知,告知准考证领取方式。凡未领取准考证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出题,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云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名每个岗位按照3:1的人数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云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5、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在面试当天明确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6、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七)体检及拟聘用人选确定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综合计算后,成绩将在江苏云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各岗位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参加体检。
3、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4、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录用。
5、体检合格并最终确定录用者,将在江苏云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用
正式录取的人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薪酬管理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浦口区政府各级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投诉与监督电话:025-84687312。
南京市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