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书记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经历;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必要的计算机速录技能(120字/分钟,正确率60%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工资参照溧水法院同类人员待遇支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并缴纳相应的保险。
2.录用后如通过省法院统一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将享受聘用制书记员相应的薪酬待遇,经常居住地不在溧水区域内的人员还将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6年9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16年9月26日上午12时止。
2、报名方法:登录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首页(/)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87839096@qq.com)或直接送交至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7号502室,联系电话:56226613)。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是复印件或电子件,其中复印件应在直接报名时一并提供,电子件应在网上报名时一并提供):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条件者,于9月27日通知考试。
(三)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
1.时间:9月28日上午9:30
2.地点:溧水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
3.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速录输入方式不限,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5.速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1.时间:9月28日下午3:00
2.地点:溧水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六楼审委会会议室
3.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按总成绩(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占70%、面试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七)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五、本招聘公告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6226613;
联系人:朱薇
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