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37号
为推进南京市文物博物事业发展,培养扩大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博物总馆和南京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1、南京市博物总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担统筹管理市级博物馆资源及开发利用等工作。总馆所属文博馆所九家,分别为南京市博物馆、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南京市民俗博物馆、渡江胜利纪念馆、江宁织造博物馆、六朝博物馆、南京市考古研究所、南京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57号三楼。
2、南京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主要职能:负责对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我市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申遗点的调研、测绘、申遗文本和保护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遗产申报的学术研究、文化交流及各文化遗产点保护、监测、巡视、展示和管理工作;建立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遗产申报的专题档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等文化遗产申报的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和南京市博物总馆网(http://njmuseumadmin.com)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njbwzg@126.com。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下载填写《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资格复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填写好的《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名单将在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网站公布。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人选在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公布。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对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进行测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日在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njwg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或关闭联络方式,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025-52686187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025-68789126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025-6878914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