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州文广新局下属一类事业单位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湖南省民族歌舞团,以下简称中心)和州民族艺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指导下,州文广新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科,由局人事科组织中心及学校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州文广新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艺术及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声乐演员、音乐制作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 10月12日后出生);舞蹈演员、舞蹈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后出生);
(五)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15年9月24日前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2015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湘西自治州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7:00。
2、报名地点:州文广新局人事科(吉首市胡麻井广电大厦5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有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资格审查:由州文广新局人事科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考试
1、笔试。由州文广新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艺术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艺术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且成绩有效,方能进行下一招聘程序。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 10月14日9:00- 10月15日17:00到州文广新局5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
上午: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艺术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艺术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岗位,经州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问答式、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方案报州文广新局和州人社局审定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州文广新局组织实施。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州文广新局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文广新局和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招聘方案由州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湘西州文广新局人事科 0743--2113526
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
(湖南省民族歌舞团) 0743--8232596
湘西州民族艺术学校 0743--8735683
湘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