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永顺县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平台,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舆论服务,传递正能量,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支持下,我县停播已久的广播电台即将恢复播出。为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的“喉舌”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有采编播制综合能力的广播电台主持人,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录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
电台主持人3人,男女不限。
三、用工性质
聘用制工作人员。
四、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播音主持专业或艺术类专业;
3、年龄要求: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内(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从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写作功底扎实。
5、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有违法记录,或正在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五、工作内容
1、从事广播电台主持工作;
2、担任《永顺新闻》、《交通出行》、《文艺乡土》节目的采、编、播、制工作,同时具有直播互动能力;
3、正式录用后,我台将录用人员送到上级台进行节目编辑、录制和直播互动业务跟班培训。
六、招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 25 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政工人事处,联系电话:(0743)5223359。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带本人相关作品),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交报名费100元,报名时如实填写《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科目:总分40分。《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2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广播电视新闻写作、播音主持人业务等知识。
2、面试科目:总分60分。播音主持水平占40分,综合才艺和应变能力占20分。
3、政审、体检考察环节原则上按参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选名额,参考人数超过6人的,按总分成绩前三名确定入选名额。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9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考察
1、考察合格者为正式招聘对象。如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决定是否按成绩递补录用;
2、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事业单位体检试行办法》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予复检。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为聘用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并报送县人社局加盖“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定专用章”进行备案。聘用人员需为本台连续服务3年,合同签订之日交违约金一万元,服务期满后由台方一次性退回,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工作为合格以上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工资及待遇
1、工资按县电视台同类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计算;
2、我台按照《社会保障法》的规定, 给其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与我台同类人员同等享受。
十、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本简章由永顺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