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和下达2016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字[2016]1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经费性质和地址
(一)招聘单位:山西大学
(二)经费性质:全额事业
(三)地 址:山西太原坞城路92号。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纪律,严格标准,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纪检书记、分管副校长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工部、监察室相关负责人
(二)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晋教人字[2016]11号文件批准的计划,2016年学校公开招聘专技岗:教师4名,实验教师10名,辅导员10名,博士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山西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 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海内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招聘对象
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对象为:2015、2016年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学位双证的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读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毕业生不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士兵。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六、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批准后,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网站:www.sxu.edu.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8月12日—8月16日18:00前登陆山西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现场确认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情况,不再修改信息,取消报名资格。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8月18日、8月19日
现场确认地址:山西大学旧体育馆内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2、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报名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开具的证明。
5、下载打印《山西大学201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山西大学201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
6、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现场确认的,现场确认不合格者,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并将核实情况反馈档案所在单位。
留学人员其海外所获得的学历学位专业若不能完全对应所招聘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比例不达3:1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拟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到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进行岗位改报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结束后,学校将于8月24日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内容。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请于8月26日-8月27日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联系解决。届时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海内外博士报名及资格审查
海内外博士进入山西大学主页,登录《山西大学博士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注册报名并上传应聘简历。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本学科专家推荐信、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英语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七、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教师岗、实验教师岗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英语、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专业基础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全程电子监控,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开考后直至交卷签退后方可出考场。考场评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校园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信息登录校园网查看(www.sxu.edu.cn)。
3、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全程录像;
4、每个面试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9人,且本校评委不超过1人;
5、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和校园网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1日内,将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姓名、性别、招聘岗位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公布在校园网,公示期为5天。
海内外博士研究生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各学科专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发展潜力有等因素进行初选,确定考核名单。面试于每年1月、3月、4月、6月、11月最后一周定期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教学能力测试、学术汇报、专家提问、答辩。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考核的结果,根据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严格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查但保留转氨酶检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招聘单位领导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山西大学校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公示、批复。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人力资源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因上述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岗位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经上级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入职手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与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校按规定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监督。
十、报名咨询及其他事项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芦老师 赵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8264 7011251
学校网址:http://www.sxu.edu.cn
学校地址:山西太原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