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证处是宜良县司法局下属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执业公证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面试、组织考察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证员岗位:3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持有《公证员执业证》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持有《公证员执业证》,且上一年度公证员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8日-8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可以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ylxsfjzzc@126.com。也可以现场报名:地址:宜良县人民政府公务楼三楼12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下载填写《宜良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执业公证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年度考核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材料初审
8月19日进行材料初审。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材料虚假或有误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面试
8月20日组织资格审核和面试。通过初审的人员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和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8月20日9:00开始,地点:宜良县公证处。
(三)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前6名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政治审查须由应聘人员原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招聘的情形,办理聘用手续。自动放弃的,从考察对象中递补。
七、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宜良县公证处执业公证员薪酬可执行年薪10万元加绩效考核奖励、享受国家社会保险福利的待遇。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报名期间,宜良县司法局为报名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联系人:缪漪,张旭。电话:0871-67529313,13628744270,13769128517。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宜良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1-67527989(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0871-67529308(宜良县司法局)
宜良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良县司法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