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博物院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本院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山西博物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山西省文物局,位于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13号。
一、对象和名额
文物研究、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各1名。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8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5张。
报名地点:山西博物院人力资源处。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8月17日
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人:刘刚、牛小芹
联系电话:0351—8789024
13934561277;13935131527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信息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18日—9月1日
(三)面试
由山西省文物局、山西博物院共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统一安排体检,并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山西博物院承担。
(五)考察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法规责任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物局、山西博物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及相关信息请登录:
山西省文物局网站(http://sxcr.gov.cn);
山西博物院网站(http://www.shanximuseum.com)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山西博物院全额编制,享受单位相应的待遇。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省人社厅、省文物局的监督。
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统计表.rar
山西博物院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