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需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护士10名。
一、招聘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已取得护士执业证,(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6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电话:26229983 报名时请出具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的证明材料。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