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6]10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 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6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共45个,其中博士30个,硕士15个(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及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四)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公开招聘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并在学校网站及专门的招聘网站发布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太原科技大学人事教育处网站按照《太原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启事》要求报名。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通过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8月8日至8月22日),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网上报名时间4个工作日(8月17日至8月22日)。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请登录太原科技大学网站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时间:8月24日
地点:在太原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y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另行通知
1.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需提交的资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3);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时,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若不符合岗位要求,则及时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理由和依据。
3.同一岗位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4.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如不达比例的,则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变更公告,若取消招聘岗位,则及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8月26日至8月27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等。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整个过程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责任到人,严肃纪律,完善命题制卷和考试保密制度,规范组织考场。面试评委组为5-9人,本学校评委不超过1人。
笔试考试全程电子监控,面试考试全程录像。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全体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时,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和计算机)和专业知识,软件工程专业公共基础知识为英语和数学;
(3)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3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软件工程专业分值各占50%;
(5)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
(6)笔试成绩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技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7)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 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3)教学岗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应聘者应准备2小时的备课教案,试讲内容随机指定,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教辅岗面试以提问和答辩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
(5)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和学校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同时将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姓名、性别、招聘岗位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信息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5天;公示结束3日内将综合成绩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备案。
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权计分,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 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还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 体检
对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5. 考察
(1)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考察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进行公示、批复。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校成立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校长任领导组组长,分管人事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领导组组长和副组长,组织、纪检、人事、教务、科研、学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负责与招聘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领导组及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左 良
副组长:徐德峰 柴跃生
成 员:刘翠荣 吴素萍 邓学成 闫献国 蔡江辉 康永征
张学良 张小平 眭红亮
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
主 任:邓学成(兼)
副主任:杜晓钟 杨耀田
成 员:组织、纪检、人事、教务、科研、学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
(二)学校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各个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2016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rar
2.2016年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需求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