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治违拆违队员5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一般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优先,第一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
3.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优先。
5.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以指定医院体检结果报告认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云龙发展中心516室(乘63路公交车,云龙发展中心站下)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31-28689607
(二)考试
1.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评委小组共5人,面试成绩取评委小组成员平均分。面试结束后,当场统分和亮分。
2.岗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适当放宽比例。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云龙示范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
(一)拟聘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管委会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监督电话:0731-28689617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