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规划展览馆是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社科普及基地、全国巾帼文明岗、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株洲市十大标志性工程、十大标志性建筑。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18号,总建筑面积10400余平方米,共分四层,主要介绍株洲悠久的历史文化,宣传当今城市规划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示工业新城的灿烂明天。展陈大量采用高科技手段,将大型LED屏、激光幻影成像、发光地图、电子翻书、动感踩吧、多通道投影、4D动感多媒体等现代声光电技术融入展示环节,同时配备城市书吧、文化艺术沙龙等服务设施,是一座集规划展示、科普教育、特色旅游、商务休闲、档案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展览馆。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199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止;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规划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8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株洲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报名。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初审合格者均进行笔试和专业测试。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专业测试:文章朗诵和实地讲解。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4)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5)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及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总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规划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0731-22668852。
监督电话:市纪委0731-12388/28680141,市人社局0731-28681082,市规划局监察室0731-2266885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表1:株洲市规划展览馆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附表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规划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