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1995年加挂株洲市蔬菜研究所,是负责全市农业科学研究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市农业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主要的研究方向和任务是:从事水稻、蔬菜、旱作果茶、园艺花卉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的原原种、原种、亲本种子、优质种苗的繁育,开展公益性农业知识培训与农业科技服务。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人才引进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热爱农业科研事业,能吃苦耐劳,愿长期在基层农业科研岗位工作。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网(网址www.zzsnks.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至6月14日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6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事教育科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表。
网络报名需提供上述所有资料证件及相片扫描件,报名邮箱地址(zzsnks@163.com)。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在考试前一天进行资格确认,请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到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到现场报名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的在考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一)考试方式: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人才引进岗位采取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内容: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最低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开考;人才引进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开考。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公开招聘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才引进岗位按报名资格复核确认的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人才引进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水稻栽培、育种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与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的能力、言语表达等。公开招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
(六)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录取对象。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农科所:0731-28828053(咨询)
市农业委:0731-28681958(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市纪委:0731-12388/28680141(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表1: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附表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6年5月30日